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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国证申报的规定通知

发稿时间:2013-01-26 文章来源:爸妈在线总部国证考评办 [返回上一页]

  为遵照国证申报要求,完善各学院上报学员的信息,及时、准确的申报国证,现规定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一、 上报学员的资料必须准确,手机号码必须在证书发放之前保持畅通,以备劳动部门抽查,如抽查发现电话是空号或不是本人,影响办证,一切后果由学院自行负责。

  二、 上报学员的资料必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用于备案和核对电子版上的信息,如缺少一种,无法核对身份信息,导致证书有误,由学院承担。

  三、 开班前必须写开班通知,并把通知发至总部国证考评办035@bamaol.com邮箱。

  四、 提供的纸质材料必要包含以下11条

  1、纸质照片(二寸蓝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三张)

  2、报名表(每学员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二代、双面)

  4、最高学历复印件(每学员一份)

  5、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复印件 (没有可以不提供)

  6、心理学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没有可以不提供)

  7、《职业培训开班计划表》(一份)

  8、《职业培训课程反馈表》 (每学员一份)

  9、《职业培训考场秩序表》(一份)

  10、批改完的试卷(每学员一份)

  11、培训工作总结(一份)

  五、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包含

  1、《学员信息表》

  2、蓝底二寸照片

  以上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

  爸妈在线国证考评办公室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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