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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爸妈在线各部门接受新成员加入的管理办法通知

发稿时间:2012-09-04 文章来源:网络 [返回上一页]

关于规范爸妈在线各部门接受新成员加入的管理办法

通 知

尊敬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们,全国各省心理发展中心主任、各市县心理服务中心主任、各学员院长、各研究所所长:

  为了完善爸妈在线工作程序,使爸妈在线工作顺利、迅速、完整、有序的进行,在爸妈在线健康迅速发展的同时,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问题,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有效的工作。针对爸妈在线新成员(心理咨询师)加入拟定此新办法,经爸妈在线总裁联席会决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加入程序

  1、深圳市爸妈在线心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爸妈在线全国各省心理发展中心主任、各市县心理服务中心主任、各学院院长、各研究所所长(下称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在所辖范围进行爸妈在线成员加入的宣传,推荐,加入等工作。

  2、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指导新成员填写附件中《新成员加入申请表》、收取新成员身份证扫描件、最高学历扫描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扫描件(扫描件可以用清晰电子照片代替)。

  3、新成员资料填写完后,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收取新成员网络服务费并开具爸妈在线收据,告知新成员必须保管好此收据(三个自然月)。

  4、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将所收新加入成员款项必须在本月27日前打入总部账号。

  5、汇款成功后再在汇款回单空白处手写“新加入”字样并签名,用数码相机对已经签名的回单拍照(以看清楚回单内容为准)。将回单电子照片、新成员加入申请表(电子档)、新成员二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一对应附件形式发送到007@bamaol.com邮箱。

  6、积极配合007@bamaol.com邮箱工作人员完善新成员资料,确认无误后确定该新成员资料在爸妈在线心理网公布为本程序结束。

  二、注意事项

  1、新成员款项在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手上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5天;当新成员提交总部爸妈在线收据日期大于25天,而该款项未达总部账号,视为款项滞留超限。

  2、发送到007@bamaol.com邮箱的资料中确保新加入成员申请表、新成员二寸彩色电子照片、网络服务费汇款回单(有签名和“新加入”字样)、各类证件扫描件四项基本内容。对于新成员同意自己从爸妈在线心理网“注册”提交资料,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25天内将收取的网络服务费汇款总部账号,并将带有手写“新加入”字样的汇款回单发送到007@bamaol.com邮箱并内容注明新成员资料通过注册提交。

  3、对于邮件中只有汇款凭证,或只有申请表格的邮件,没有签各,加入申请程序无效。

  三、奖励与惩罚

  1、对于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完善新成员加入,对爸妈在线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使得爸妈在线新成员加入得到准确、迅速进行,总部给予行政费。行政费于次月10日前结算并支付。

  2、新成员加入费用滞留时间超限,按滞留额度的10%从行政费中扣除。

  3、如因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提交007@bamaol.com邮箱的资料不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积极配合007@bamaol.com邮箱工作人员完善新成员资料信息,导致新成员缴款时间超过5个自然日还未在爸妈在线网出现资料的,按每个自然日5%元从行政费中扣除。

  4、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收取新成员加入的网络服务费,必须收取新成员资料,不得出现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只收费,新成员资料单独提交的情况。爸妈在线各部门负责人收取网络服务费后应在2个工作日将名单报总部备案,不按时上报的按每天5%从行政费中扣除。

  以上各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爸妈在线总裁办公室!

  以上条款从2011年5月7日起执行!

  深圳市爸妈在线心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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