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在线各分公司、各省心理发展中心、各级心理服务中心、各学院、各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审批,批准爸妈在线心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并颁发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10160。爸妈在线网站由服务性转向经营型,要求爸妈在线各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收取“爸妈在线心理网”网络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为每人每年300元)
为提高各机构爸妈在线成员网络费收缴的及时性、准确率,便于实现对各级心理服务中心主任的绩效考核,以便日后分享“爸妈在线”的发展成果。经总裁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5月1日起到5月31日止,所有爸妈在线网上注册的成员网络服务费缴纳必须在网络办公系统缴费程序中完成。凡不能在此程序中完成缴费的,爸妈在线网络办公系统将不计算责任主任的绩效。望各机构负责人,认真落实并执行。
根据以往的网络服务费的缴费方式总部发现存在诸多弊端,各机构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延迟缴费,区域、姓名、用途不清,导致总部财务无法及时统计审核。从而加大了公司财务成本和人力成本。实行新的缴费程序后,缴费项目、缴费人员、缴费金额、新增或续交及相关绩效都会自动生成,便于统计、审核。各机构在缴费同时在备注里一定要注明缴费机构、缴费人的姓名、缴费用途,这样便于总部能在第一时间,根据相关绩效兑现费用的拨付形成有效依据,总部就能及时向各级心理服务中心拨付行政开班费用。这对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量化绩效考核,都有着深远的意义。缴费凭证上如无缴费用途或缴费用途描述不清,视为缴费凭证无效(手写缴费用途和签名后生效)。(缴费用途包括:新加入、续费、职业培训、自主项目、西安报名等,如网上银行汇款请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填写缴费用途。)
2011年网络服务费的收取截止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凡在此日期内不缴网络服务费的爸妈在线成员,爸妈在线心理网管理系统将自动清除其所有资料。6月1日后凡在爸妈在线心理网找不到其个人资料的人员,不再属于爸妈在线成员,不得参于爸妈在线各级心理服务中心及爸妈在线举办或开展的各项培训、业务、咨询等。各级心理服务中心主任在规定时间内不向总部汇报统计和收取本服务中心网络服务费的,将免除其主任职务。希望爸妈在线各级机构负责人要以爸妈在线的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为爸妈在线的发展、为人类的心灵和谐、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做出贡献。
爸妈在线总部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