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在线总部宣讲督导团文件
总宣字2010(002)号
关于宣讲和督导工作的相关规定
“爸妈在线总部宣讲督导团”(以下简称宣导团)是爸妈在线最高规格的培训和督导机构,承载着爸妈在线的传播使命和宣传责任,对内负责爸妈在线家人的系列业务培训的高端课程和咨询师个人成长的督导工作,促进爸妈在线家人实操能力的精进和生命品质的提升;对外负责组建爸妈在线导师团队,支持各省中心或分公司开展经营工作,提升爸妈在线的影响力和影响面,并为爸妈在线的培训运营提供商业化模板。
鉴于宣导团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提升宣导专家的业务能力,规范团队专家的工作标准,特制订以下相关规定。
一、 宣导团专家的选拔、聘用与待遇
1、宣导团成员均必须经过“爸妈在线生命品质专修班”的培训和考核及宣导团课程专家审核合格后方可有资格被聘任;
2、“爸妈在线生命品质专修班”培训考核优秀的人员,将被总部主任和宣导团长聘任为宣讲专家。同时承担督导专家的职责。连续两年被聘任为宣讲专家的,将享受总部副总的对等待遇。宣讲专家将进入全国的统一排课计划,并参加相关商业课程的推广计划。
3、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被总部主任和宣导团长聘任为督导专家。连续两年被聘任为督导专家的,将享受省主任的对等待遇。督导专家经过一年的督导工作,经考核合格后可成为宣讲专家。督导专家可作为各省宣讲团专家进行省际交流讲课,暂不列入宣导团全国统一排课计划,但可以根据需要参与到相关商业课程计划中。
4、每季度,宣导团团长办公会将按照《宣导团专家考核细则》的内容,对宣讲专家和督导专家的工作进行考评与结果公示,考核细则将另文发布。
二、 培训名词的解释
1、内部人员:已经缴齐全年的网络服务费用,并已经在爸妈线网上正式挂牌的咨询师。
2、待核人员:已申请加入,但网络服务费缴纳到各分中心而没有上缴总部的人员。
3、外部人员:没有向任何中心和爸妈在线的机构缴纳网络服务费的人员。
4、内部培训:由各级中心承办的,针对内部人员的培训。
5、混搭培训:由各级中心承办的,针对内部、待核及外部人员共同参加的课程,外部人员比例低于受训总人数的50%。
6、外部培训:由各级中心承办的,针对外部人员的市场化课程,外部人员比例高于总人数的50%。
7、不可抗力:因天灾人祸导致交通阻断的;个人因病住院治疗或医生证明需长期休养的;直系亲属重病、病逝的;个人失去人身自由的;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以上所述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三、宣讲专家的相关规定
1、宣讲专家需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档期,提前书面告知管区副团长关于培训场地的要求、设备的要求、人员的要求、民族习俗或特定习惯等,确认好到达和离开的时间及接送事项,由管区副团长书面通知开办课程的省中心主任。
2、遇不可抗力,不能按照计划前往计划内地区授课的宣讲专家,需提前一周向宣导团长和管区副团长请假并说明情况,否则,将进行相关处分;由管区副团长与承办课程的省中心主任进行专案协调和专家置换,协商一致后由管区副团长向管区副总说明情况。
3、主办课程的各级中心,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开课的,需提前三天书面和电话通知管区副团长进行协调,管区副团长需立即书面和电话通知授课专家取消或调整授课时间;因招生不足而不能按时开课的,需提前一周书面和电话通知管区副团长进行协调。管区副团长有权决定延期或取消此次培训,并向管区副总说明情况。
4、宣讲专家的基本费用(交通、食宿费、急诊治疗费等)由开课的中心负责解决;同时为总部副总的专家,到各地讲课的差旅和食宿费用由各地开课中心承担。
5、内部培训课程,宣讲专家不收取基本费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混搭培训课程,按照开课中心和授课专家3:7的比例,对外部人员的收费部分进行分配;外部培训课程,,按照开课的各级中心、授课专家、宣导团4、4、2的比例,对全部培训所得减去场地费、本次培训产生的直接办公费和专家基本费用后进行分配。
6、宣讲专家每次课程后要认真填写《培训收益情况调查表》,并对调查表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宣讲专家未经批准,到爸妈在线系统内进行培训的,将不计入考核加分项,两次违反者将不得参加半年度的嘉许奖励计划;宣讲专家到非爸妈在线机构授课的,需提前2周时间向宣讲团长进行报备,避免计划外排课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8、各省、市所属的宣讲专家进行异地交流授课的,其课程收费标准和收益分配比例,可参照此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内部培训的相关规定
1、承办宣讲专家内部培训课程的各级中心,每次培训开班人数要求不能低于35人,否则管区副团长有权决定此次培训或延迟或取消。
2、各级中心开办的内部培训课程费用(时间标准为不高于两天),每位内部人员收费最低不低于100元/次,最高不高于300元/次。各地中心可按照自己所属地区的经济情况、人员发展情况和导师的成本费用情况与管区副总协商后方可决策。
3、内部培训的收费建议: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开课,按照300元/次收费;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和中部地区的地级市按照200元/次收费;西部地区的地级市和经济相对落后区域按照100元/次收费。
五、混搭培训的相关规定
1、承办宣讲专家混搭培训课程的各级中心,每次培训开班人数要求不能低于35人,否则管区副团长有权决定此次培训或延迟或取消。
2、各级中心开办的混搭培训课程费用,内部人员收费与内部培训课程收费标准一致。
3、混搭培训课程中,待核人员收费要比内部人员多收取100元的费用;外部人员收费不低于一倍的标准收取,或按照市场价格机制收取。
六、外部培训的相关规定
1、承办宣讲专家外部培训课程的各级中心,每次培训开班人数原则上要求不能低于30人,否则管区副团长有权建议此次培训或延迟或取消。
2、各级中心开办的外部培训课程费用,内部人员收费不得高于市场收费标准的一半;待核人员收费要高于内部人员标准200元。外部人员按照市场价格予以收费。
3、外部培训课程的收费标准,要经过承办课程的各级中心与管区副总、管区副团长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定价开课;三方意见不统一时,需上报宣讲团长协调解决,否则不允许开课。
七、培训课程相关要求
1、宣讲专家的所授课程必须制作PPT文件,课程前一周需发送提交给宣导团长和承办课程的中心主任。确因本人不懂使用电脑的,需发送详细的课程提纲。
2、承办课程的中心主任需要派专人完整录制音像资料(至少要进行录音),课程结束后连带《培训课程情况反馈表》一并寄送给宣导团长。
3、管区副团长有条件的要亲自参加本区域所开课程,不能到达现场的,需委托开课中心的督委听课,课程结束后填写《培训课程效果评估表》进行课程监督和效果评测。
4、计划内的每次培训,将依据《宣导专家的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评估和计分,计划外的每次培训将依据《宣导专家的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评估和双倍计分;
八、宣导团收益部分的管理
1、宣导团收益部分将按照总部要求做明晰的账务管理;宣导团督委将对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查核和监督;
2、在每季度的宣导专家考核中,对内部培训考核项中累计分数高的专家,将从宣导团收益部分中,拿出40%的份额进行嘉许和激励;剩余的60%将做为宣导团活动基金和业务开展的费用。
九、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试运行,解释权归宣导团长办公会。
爸妈在线总部宣讲督导团
2010年3月31日
报:胡煜董事长;
送:董事会;总部考评委员会;宣讲团团长、督委、各副团长 ;
抄送:各总部副总、监督巡视委员会副主任、各省主任、督委。